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通 知
上字〔2012〕111号
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毕福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毕福林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简成健同志任县粮食局党委委员;
晏新河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丁新才同志任县计生服务站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健同志任上高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黄伟强同志安置到县公安局工作;
罗庆荣同志调县公安局工作,保留正科级待遇;
姜建新同志调县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
晏水蓉同志为县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副科级干部,免去其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职务;
黄泳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副科级干部。
免去:
陈强同志的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黄菊生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叶建军同志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黄小根同志的县科技工业园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工会主席的任免,请按工会章程办理。
中共上高县委员会
2012年1 0月27日
抄 送:县委常委,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
党组,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