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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通 知
上府字[2012]50号
关于付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12]7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付岚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干明同志任九峰林场场长(任职时间从2011年4月份算起)。
免去:
刘杰同志的敖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付岚等 职务任免 通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