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上高县泗溪镇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全镇的生猪规范养殖工作。
一是镇党委、政府召开班子会、村支书、村主任会、养殖业主会,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对规范生猪养殖工作的要求,坚决做到与上级要求高度一致。
二是向全镇的养殖业主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全镇共印发1500多份,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将全镇的养殖业主界定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类,并分别发送《禁养区已停养猪场通知单》、《禁养区猪场退出养殖通知单》、《禁养区外的猪场规范通知单》。
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加大监管打击力度。两年内不新建生猪养殖场,以后兴建必须报镇政府,并经县政府审批,对擅自动工兴建的养猪场应立即停建;对没有达标投放的限期整改,建设沼气池、三级沉淀池及生化处理池;对拒不关停和拆除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坚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