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针对近年来水库立体开发过度,水库水体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以及确保防汛安全,保证生产生活用水需要,上高县从2011年起,推行水库退出承包养殖。通过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办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县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这是上高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确保全面推行水库退出承包养殖的顺利实施,上高县出台了五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高县水库承包养殖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水利、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水库退出承包养殖的重要意义、工作步骤,积极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养殖户的支持和理解。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加大水库水质监测,确保水库水质安全。规范水库库区养猪场建设,凡在库区内的养猪场必须建有沼气池,严禁向水库排放粪尿。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库退出承包的费用,将放养鱼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五是加大奖惩力度。将全面退出水库承包养殖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终考评重要内容之一。对照目标要求,提前退出承包养殖的,由财政给予奖励,对按规定应退而未退出承包养殖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