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畜牧水产局遵照江西省农业厅《爱我美好家园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致力生态维护与生猪发展同步、产业强劲与环境保护共赢的完美结合,出手四个硬招,推进全县生猪健康养殖清洁生产。
第一招,责任到位,鞭促行动。畜禽清洁生产行动已倡导多年,但回应往往是“提起来必要、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为此该县从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入手,下达了目标责任令。明确规定生猪清洁生产和粪污整治任务指标,对年出栏生猪200头、500头和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分别限定了达标时间,并把达标责任分别落实到了养猪场场长、乡镇分管领导和基层动物防检站站长头上。凡按期达标的给予重奖,到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二招,规范发展,示范带动。对全县范围内的规模养猪场划定了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所有禁养区内的养猪场限期搬迁或停办;控养区内养猪存栏指数超过规定的,短期内必须回落到标准饲养密度之内,新建或扩建养猪场必须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重点抓好全县259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场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粪污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建立了敖山接官、锦江大塘、新界埠五星等20个生猪清洁卫生示范小区。在示范小区推行“三改”、“三分”、“三同时”、“一利用”的卫生养殖模式。“三改”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过量冲水为限量冲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三分”即人畜分离、干湿分离、雨污分离。“三同时”即栏舍建设与污物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一利用”即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第三招,强化措施,技术驱动。首先加大了猪场配建沼气池的力度,全县规模养猪场已建有沼气池85个,年处理人畜粪便10万吨以上;其次,着力推广了生猪发酵床等健康养殖模式,现有8个规模养猪场应用了该技术;三是引进外商建立了首家有机肥厂,以收购猪粪为主要原料,年可转化处理猪粪7万吨,等于35万头猪的排粪量。
第四招,严格执法,上下联动。建立和完善了养殖污染监管长效机制,实行一禁二堵三惩治。严格禁止养猪场暗地向河流、水体及场地排放污染物,全面封堵养殖场向外直排活水源,县成立了水库养殖污染执法大队,定期对水库进行水污检测,重点检测水中畜禽粪便的含量。对不采取治理措施的限期整改,违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限期退出承包。县执法大队除定期进行巡查外,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排污问题,反映一起,查证惩处一起。
目前,该县规模养猪场清洁生产行动方兴未艾,效果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