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
12月18日,县长刘平主持召开了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2010年度乡镇场(街道)、县直单位工作考核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关于2010年度乡镇场(街道)、县直单位工作考核办法,请领导小组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交常务副县长刘军生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二、关于综合应急救援相关问题
议定:
1、成立上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请消防大队制定完善综合应急救援相关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执行。
2、同意近期召开上高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委员会工作协调会议,请常务副县长刘军生负责召集。
3、由县财政安排10万元用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
4、将县林业局森林消防队队员编入县综合应急救援中队,涉及队员补助问题,请常务副县长刘军生协调提出意见。
5、请县公安局按计划组织实施好“三台合一”通信指挥系统更新升级。
三、上高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提出的上高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请县委组织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交常务副县长刘军生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四、上高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上高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交常务副县长刘军生把关后按程序上报。
会议要求:县卫生局要认真落实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积极稳妥操作,既要注重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又要密切关注改革中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五、关于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问题
议定:
1、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关于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意见,请相关接受单位从大局出发,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好。各接收单位要切实做好专业士官的思想稳定工作,根据各自特长安排适当工作岗位,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2、同意按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按每服役一年补助提高到6600元,其他补助标准均参照去年补助标准执行。
3、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请副县长晏共和把关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
六、关于乡镇勘界工作有关问题
会议认为,开展乡镇勘界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及长治久安,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稳妥推进。议定:
1、成立上高县乡镇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晏共和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范友根、县政府办副主任黄雷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2、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上高县勘定乡镇行政区域界限工作实施方案》,请副县长晏共和把关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
3、由县财政安排20万元用作乡镇勘界工作经费。
4、要慎重稳妥推进乡镇勘界工作,县民政局要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先行试点再全面推进;乡镇勘界工作待明年乡镇换届后正式启动,具体请副县长晏共和负责协调。
七、关于从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到上高二中任教问题
议定:
1、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从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到上高二中任教的招聘方案。2011年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四所部属重点师范大学一本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聘5名具有教师资格、专业对口,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到上高二中任教,其中英语专业招聘2名,语文、数学、政治专业各招聘1名。
2、请县教师选录工作领导小组按方案组织教师招聘工作,具体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上高二中参与。
八、关于文化执法综合体制改革方案
议定:
1、同意组建上高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副科级机构设置按有关程序报批。
2、原则同意《方案》中提出的关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范围。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九、关于上高县2010年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议定:
1、成立上高县油茶产业领导小组,由刘平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场、街道相应成立组织机构。
2、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造林质量高、200亩以上连片的按每亩一次性奖励补贴100元的标准执行,资金从育林基金中列支。
3、由县财政安排5万元用作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十、关于上高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
议定:
1、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上高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具体请副县长李永祥把关。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要与平时调度相结合,平时调度实行一旬一督查,一旬一通报,每旬排名,对排后三名的要公开曝光。具体考核由县水利局牵头。
3、由县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作今年水利冬修,请县水利局提出具体使用安排意见。
十一、关于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的实施方案
议定:
1、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关于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的实施方案。
2、成立上高县水库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公安局、监察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3、由县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作江南水库、马港水库、南港水库、蒙山水库、合作化水库和鸡公尾水库六座县管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经费,具体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十二、关于乡镇房地产开发规费征收问题
会议同意对在乡镇集镇进行房地产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建商品房的,涉及报建规费、保证金(押金)等按县城房地产开发的60%标准征收,所收取的规费按规定扣除有关费用后,全部返还给所在乡镇,用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此项工作在泗溪镇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出 席:
刘 平 刘军生 晏共和 张 鲛 李永祥
肖辉明 钟新美 周方浩 李明星 周春前
章自力 叶桂才 晏慧珍 冷水清
列 席:
吴校全 熊 辉 黄 雷 黄义清 周文金
冷报田 吴景成 游春生 冷润喜 赵斯进
况红伟 熊光明 谢 恒 杨春生 罗耀平
郑福成 胡周文 李 林 王文华 丁谷永
罗庆荣 陈秋勇 范友根 应发生 夏侯明
李中根 黄 曦 罗二林 廖文章 吴竹生
漆国平 简冬林 张中华 曾凡富 孙学先
邹水亮 唐慧云 熊建冰 晏新平 李俊平
江文润 李德才 晏春华 袁取然 黄海波
文 武 袁长生 涂炳才 李国平 黄雪梅
彭情友 何 江 唐 武 胡 锋 陈庆玲
黄光华 罗卫红 黄初元 刘永强 冷淑梅
邹 俊 刘新根 陈备战 喻华东 潘荣生
张文辉 喻鹿标 余 华 江毛成 聂生根
罗 燕
送:县委正、副书记,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
任,县政府正、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席,县纪委
正、副书记
发: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
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法院,县检察院,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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