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上级的精心指导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载体。到目前为止,该县共组建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5个,其中: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有84个、畜禽养殖类7个、果业类3个、渔业类2个、农机类2个、种养综合类2个,大蒜、吊瓜、薯业、粮食购销、林业专业合作社各1个。共登记入社的农户1.8万多户,筹集开办资金1012万元,基地面积13万多亩,联系带动面积55万多亩,带动农户达4.3万户。通过社员自筹和企业扶助筹集流动资金9000多万元,其中银行优惠贷款6000万元。
从总体看,合作社的发展,已取得了了显著成效,但仍或多或少存在股金设置不科学、民主管理不到位、带动能力不够强、利益分配不合理、帐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搞好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该县突出“两抓”:
一、加强管理,狠抓规范建设
合作社要在巩固前阶段发展成果基础上,按照《上高县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上农发[2008]13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管理,重点规范合作社发展。
一要规范操作程序。新建的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要有规范的合作社名称,社员入(退)社手续规范,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工商登记完成后,必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基本资料送县农业局备案。老合作社还没规范登记备案的,要严格按要求办理。
二要规范民主管理。合作社要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模较大的合作社要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设。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并有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是要规范管理制度。合作社要有全体成员讨论确定并签字的章程。同时根据章程,制定和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成员管理、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要上墙公布。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合作社盈余分配、公积公益金等严格按章程规定比例提取,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要规范资料和台帐。要设置成员花名册,注明成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人口、种植规模、入社股金等事项。要建立交易额登记薄、出资额登记薄、公积金量化登记薄、财政扶持资金量化登记薄等,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也要有详细登记薄。
二、明确重点,狠抓优质服务
合作社要根据各自实际,继续推行并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新利益联结机制,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抓好合作社“五统一”服务工作。
1、搞好农资服务。在各个生产环节前,对接企业和合作社要与社员协商,并统计好社员所需农资品种、数量,摸准农资价格,统一组织到农资厂家采购,统一供种、供肥、供药率达80%以上,要确保质优价廉,以减少农户生产成本。
2、搞好技术服务。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技术服务部、各乡镇农技站、县农业技术部门等加强联系和协作,要根据农时适时安排或聘请技术专家集中或现场指导,每个农时不少于2次,并对合作社社员的农业生产开展全程技术跟踪服务,以减轻不当技术操作和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3、搞好收购服务。坚持龙头企业以合同订单联合作社和农户的形式,通过签订产销订单,确保百分之百农产品加价收购,以增加农民收入,收购社员农产品不少于社员除自留产品外总量的90%。同时搞好农产品市场销路、价格行情等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