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建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卢建民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08年8月算起);
黄琳慧同志任县政协“三胞”法制社团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08年8月算起)。
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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