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上高县畜牧水产局近日对干部职工提出“四要三不准”规定:一要真心与养殖户交朋友;二要每月安排一天到养殖户家了解情况;三要挂点服务于一个乡镇;四要每年为养殖户办一件实事。“三不准”:一不准与养殖户吃喝玩乐,不准随便乱罚款、乱检查,不准向养殖户索、拿、卡、要。(宜春市农业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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