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江西省上高县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项目名称:80目微细橡胶粉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条80目微细橡胶粉生产线、新建生产用房入生活用房2100多平方米,年生产80目微细橡胶粉8600多吨。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外资1100万元,我方现有厂房、运输工具及其它投入200万元。
项目建设条件: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废旧轮胎越来越多,同时 我国又是个自行车生产大国,自行车废旧轮胎随处可见。目前,我国对废旧轮胎回收加重新利用率低,废旧轮胎随处堆放,对自然环境已形成危害。据调查,宜春市全年废弃轮胎就达6000吨,如加以向周边地区收购,足以满足本项目全年生产需求。该项目拟选址在江西省上高县科技工业园,园区内交通便利,320国道穿园而过,离省会城市及市城内在100公里左右,离铁路不足3公里。厂区内水、电、讯各项基础设施齐全,供应有保障。目前,该项目生产技术先进成熟,可进行批量生产,生产设备全部国产化。
市场预测:利用废旧轮胎、橡胶加工生产微细橡胶粉是清除黑色污染、保护环境,使之变废为宝的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目前,橡胶粉市场除传统用于制鞋业,轮胎制造业及有关化工产品制造业外,还可作为高档沥青的改进剂用于铺设高速公路,对路面的耐磨性、耐热性、防冻、防渗水、增加弹性、减少噪音性能有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其市场前景广阔,用途广泛。
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2237.4万元,利润可达403.89万元,税收126.4万元,投资回收期为3.6年(含建设期)
优惠政策: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固投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每投资100万,无偿提供1.5亩土地,固投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需要无偿提供土地;由政府做好厂区的三通一平基础建设;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依税率征收所得税,前五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奖励50%;前三年企业依税率计征增值税,在下一年度按25% 奖励。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企业用电贴费、用水增费,全部免收。
合作方式:合资、合作。
项目联系单位:江西省上高县招商局
联系人:黄小青
联系电话:0795--2506846 2506480
邮政编码:33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