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轻汛期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防灾方案。各乡镇场、街道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的方针,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防汛工作统一部署,严格督查,扎实组织实施本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地质环境条件,全县划定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5个地质灾害次易发区;
1、地质灾害易发区:一是南港镇大窝里中低山沉积岩,变质岩类的风化、半风化、残积覆盖层。由于坡体土壤含沙量高,边坡不稳固,仍存在山体继续滑坡或泥石流隐患。二是塔下乡黄家——天山中低山沉积岩类的破碎风化、半风化、残坡积覆盖层。三是县城二中境山各岩土层特别是软弱岩土体已出现层面裂缝、坡体下滑现象。四是上棠公路镜山段山体滑坡,滑体前缘临空,潜在稳定性差。
2、地面塌陷次易发区:包括敖山、芦洲、徐家渡、墨山、田心等部分地区。域内以丘陵地貌为主,少量低山及洼地。主要为覆盖型碳酸盐岩、碎屑岩区,部分裸露型岩溶区。
二、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分析与防治重点、重点防范期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水文分析,我县今年汛期(4月—7月)降雨量较正常年偏多,为750-850mm。暴雨集中期主要分布在5月下旬及6月中旬前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有洪涝或内涝发生,发生较大洪水的概率较大,汛期结束期略偏迟,预计在7月上旬后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本年度气象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县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和强度将接近常年水平。但从气象趋势预测本年汛期雨量略偏多和伏秋期有不同程序的干旱两大特点来看,预计将出现以下地质灾害趋势;由于汛期局部地区强降水,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地质环境变化产生影响,可能发生更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有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危险点可能出现明显的异变情况;伏秋期内,天气干旱,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因此,局部地区地质灾害的范围、规模和危害可能大于往年。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全县本年度地质灾害划分3个重点防护区:
1、南港镇大窝里中低山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2、塔下乡黄家中低山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3、田心至墨山一带碳酸盐岩岩溶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区。
(四)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今年全县需要加强监测防范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共4起,分别是南港镇、塔下乡、县城二中镜山和田心镇各1处,灾害规模为小一型和小二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重点防范期
全县崩塌、滑波、泥石流重点防范期为4-7月上旬后期,如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可能延长到8-9月;地面塌陷重点防范期为8-11月。
三、地质灾害防灾行动方案
(一)搞好汛前调查与汛期应急调查
1、各乡镇场、街道汛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调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并及时将调查情况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2、根据调查情况和本防灾方案,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划定重点保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对小(一)型以上或危害较大级以上的,可申请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调查;中、大型或危害重大级以上的,可申请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调查。
(二)强化险情监测与巡回检查
1、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防护区段,由县、乡、村、组实行四级监测,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规范监测内容及方案,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护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为每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暴雨期间要加密监测,每天至少1次。
(三)及时进行预防、预报、预警
1、预防:对全县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切实落实防汛措施,凡是有条件治理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暂时不具备条件治理的,要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以遏制和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通知,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治理不达标的危险点,要督促险区受灾害威胁的居民限期搬迁,属异变、临界级险区居民,汛期应异地居住,确保发生灾害时无人员伤亡。
2、预报:险情要分为三级进行预报。一般级:测定隐患总的险情没有明显异变;异变级:测定隐患点的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临界级:测定隐患点的险情异变明显,异变加快,或存在其他明显险情兆头。险情预报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要险情要及时预报,一般险情每月通报一次。
3、预警:分别由市、县、乡三级政府发布。根据异变级、临界级危险点可能危害的规模、程度和影响情况,分别由乡(镇)以上三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险情预警。一级预警由市政府或报请省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三级预警由乡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四)切实做好避险、抢险、救灾工作
险情预警发布后,应急防治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应迅速进入和坚守现场,进行监测和防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观察险情,研究制订避险、抢险方案,指挥避险、抢险;立即准备抢险器材,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进行群防群治,安排险区村民立即撤离,转移重要财产,保护好险区内重要交通线、供电线、军事、水利、通信等设施。
一旦发生灾情,领导小组要按既定方案指挥救灾,分工负责,各就各位,使抢险救灾工作有条不紊;应急防治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应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并圈定危险地段,为领导小组指挥部署抢险救灾当好参谋;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奋力抢救遇难人员,实施应急工程措施;卫生部门要组织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灾发地公共秩序;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建设等部门要保障抢险救灾的后勤和通信急需;民政、保险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扶恤和投保财产的补偿工作。同时,与当地驻军保持联系,必要时请求驻军给予救援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按速报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速报灾情救灾情况。
四、实施防灾减灾方案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现防灾减灾目标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目标是:从总体上力求无人员伤亡,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已发现的重要危险点出现灾情时,确保无人员伤亡,可转移的重要财产无损失。为实现这一目标,各重点乡镇都要健全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汛期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严格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加强对重点防护区和危险点的检查督促,确保安全度汛。在险情预警发布后,领导小组应到危险点集中办公,并分批安排值班,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如因人员、责任、工作不落实,发生地质灾害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人为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重视监测,健全完善四级监测预报网络
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监测预报,是搞好防灾减灾的重要前提。要继续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监测、预报网络,有计划地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善网络监测工作制度,增强监测人员的责任感,随时掌握险点险区异变情况。
(三)广泛宣传,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发生条件比较复杂,防御地质灾害需要全民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基层科学防灾减灾能力,推动群防群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增加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各乡镇场、街道要切实保障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须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以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工作得以正常进行。同时,要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以地方财政为基础,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