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高县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运作机制,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积极探索培训模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初步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培训——转移——服务”体系,确保农民能走出去、站住脚、赚钱多,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度全县 “阳光工程”完成示范性培训任务3000人,培训补助资金69万元,转移就业率达90%以上。
一是扎实搞好培训,劳动力就业技能明显提高。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等六部委的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面向社会公布培训单位,让群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各培训基地,根据农民工培训的特点编写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该县对培训机构举办的每期培训班都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了培训、转移台帐,确保专款专用和农民直接受益。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工作,使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掌握了一项转移就业技能,转移就业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突出转移就业,农民非农收入比重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关键在组织,重点在培训,难点在就业。该县经过培训的农民,有80%左右学员通过有序流动到广东、江苏、浙江以及本地工业园一些用工规范、收入稳定、就业环境好的企业就业。他们的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以上,多的达2500元,平均比普通外出务工人员月收入高30%左右,有的高一倍以上。去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收入占57%,非农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转移培训氛围日益浓厚。上高县按照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就培训重点、经费配套等作出了规定。并注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等监管工作制度,重点在基地认定、任务分解、补助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走村入户、走访企业、调查学员、电话查询等多种形式,跟踪培训转移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做出处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为强化宣传,该县通过培训基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结合送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等活动,发放阳光工程宣传年画、宣传单5000余份。同时,借助广播、电台、报刊、因特网等媒体,及时发布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的有关信息,扩大了该工程的社会影响,激发了广大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和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阳光工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来源:宜春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