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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钟裕根继承人
本机关于2020年5月19日向你(们)留置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人社监罚字[2020] 5号)、《行政处理决定书》(上人社监理字[2020] 5号),你(们)未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上人社监催告字[2020] 7号),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你(们)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钟裕根继承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上人社监催告字[2020] 7号。
特此公告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