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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考、中考和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进行嘉奖的决定(上府字〔2020〕33号)

2020-09-08 09:47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府字〔2020〕33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高考、中考和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有关学校:

2019—2020学年度,我县教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根据《上高县高考、中考、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上府办发〔2018〕109号)文件精神,经县教育体育局考核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在高考、中考取得突出成绩的上高二中、上高中学、上高五中、上高四中、上高中专和对高考做出贡献的相关中小学予以嘉奖。

一、上高二中高考一本上线人数562人,万分人口比列宜春市第一名,奖励40万元;录取清华大学1人、北京大学3人,奖励32万元;录取“双一流”大学79人,其中A类75人,B类4人,奖励55.4万元,合计奖励上高二中127.4万元。

二、上高中学高考特长生二本录取312人,奖励20万元;录取北京体育大学1人、中国戏曲学院2人,奖励9万元;录取“双一流”大学1人,奖励1万元,合计奖励上高中学30万元。

三、中考突出贡献奖。上高中学中考教学质量全县第一名,奖励8万元。上高五中中考教学质量全县第二名,奖励6万元。上高四中中考教学质量全县第三名,奖励4万元。合计奖励中考突出贡献学校18万元。

四、上高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参加全市职业技能比赛,获个人一等奖10人,奖励5万元。

五、初中、小学高考贡献奖。录取“双一流”大学A类76人,奖励38万元;录取北京大学3人,奖励15万元,录取清华大学1人,奖励5万元。合计奖励相应初中和小学58万元,其中:上高中学18万元,上高五中5万元,翰堂中学0.4万元,上高三中0.2万元,田心中学0.2万元,实验小学17.7万元,河南小学3.9万元,新界埠中心小学3.9万元,敖阳小学3.3万元,泗溪中心小学1.5万元,外国语学校1.2万元,墨山中心小学0.6万元,翰堂中心小学0.6万元,塔下中心小学0.6万元,锦江中心小学0.3万元,田心中心小学0.3万元,南港中心学校0.3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中小学校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20年9月8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印发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