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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

2020-04-26 09:33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上高县流域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规划简况

规划名称:上高县流域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上高县境内锦江、田心河、棠浦河、野鸡水、罗河、黄田河、斜口港、城陂河、锦惠渠所在的流域、总流域面积1069.8km2,其中锦江干流流域面积160km2,田心河流域面积145km2,棠浦河流域面积155km2,野鸡水流域面积75.6km2,罗河流域面积16.0km2,黄田河流域面积10.2km2,斜口港流域面积333km2,城陂河流域面积175km2。

规划概要: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洪与治涝、供水与灌溉、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水利发电、水土保持等。防洪减灾体系由堤防、河道整治以及防洪非工程措施组成;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规划以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为基础,合理把握开发利用红线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加强水土保持,维护优良水生态环境;流域水利管理规划主要包括水行政事务管理、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及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根据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现代化流域水利管理体系;流域内水电梯级开发方案基本不做调整,仅对局部电站进行整改,以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下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高县水利局

联系人:罗建军  联系电话:0795-2518193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91-87357166  Email:25459437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工作委托——对规划进行分析——环境初步现状调查——再次现场调查、分析与评价——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规划方案进行重要敏感目标排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调查公众意见——得出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查。

2、工作内容

针对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对规划进行分析;开展环境现状与分析;根据环境现状分析结果,对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针对各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范围内所在地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您对规划区域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本规划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区域的经济发展;本规划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规划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联系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上高县水利局

2020年4月26日

供稿: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