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县260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并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水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上高县小型水库大坝2020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