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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高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10-08 09:33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1.关于“鞋业、食品等传统主导产业增长潜力有限,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不够,机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企业还未发展成为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导产业”的问题。

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5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上高县委进行了巡视。6月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上高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有力监督和关心关爱。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县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迅速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县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认真学习了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刘奇同志在听取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孙新阳同志在全省巡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通过学习,引导和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认识巡视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充分认识省委巡视组代表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省委的要求、体现省委的权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不忠诚、“四个意识”树得牢固不牢固、践行“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抓实巡视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按照“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求,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各项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巡视整改任务交办会,按照工作分工,把每个具体问题逐一交办给分管县领导,并按照一个专项问题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先后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县委巡察、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讨论通过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并针对性地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三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两办”、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巡察等部门抽调了14名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县委书记龚法生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示范抓,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整改交办会、整改调度会、整改推进会、整改动员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会议10多次,对一些重点、难点和棘手的问题,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比如曾深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暗访“零办件”窗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召开办公会解决土地出让金追缴问题,等等。在县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引领下,其他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同志都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3、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县委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期间,县委整改办召开调度会、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10多次,编发巡视整改工作专报6期,对进度较慢、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巡视整改督查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县委巡察办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范围。同时,建立整改工作一周一调度制度,县委整改办每周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建立整改项目销号制度,要求所有整改项目必须依照《巡视整改项目销号申请表》要求,先由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佐证资料,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县领导分别签字背书,交县委整改办集体会审,通过会审方可销号,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4、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在整改工作中,我县既强化“当下改”的实效,针对反馈的问题,在全县开展了禁养区猪场拆除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民生领域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专项监察、闲置土地清理、国有资产清查等工作,以专项整治促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坚决从根子上“堵漏洞”,先后出台了《上高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办法》《宜春市上高县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管理制度》《上高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高县县级领导挂点联系乡镇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低效闲置土地处理意见》《上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程序》《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20多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为巡视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截止到2019年8月5日,巡视组反馈的10个问题,立行立改的已全部整改到位,限期整改的大部分整改进度提前,需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深化整改。各问题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传统主导产业增长潜力有限,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县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研究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上高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下发《上高县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上高县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9第一版)》《上高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高污染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低端产业。依托魅动电子产业园、格林德新能源等龙头,积极引进配套企业,促进电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大力支持企业技改扩能。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支持食品、鞋业等传统产业扩能增效、转型升级,裕盛、中杰、匹克等企业“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进展顺利,旺旺母婴食品、李子园营养粥等项目加快推进。安排400万元科技经费用于省“科贷通”的试点运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计划,组织17家企业申请认定2019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四是深入实施招大引强工程。积极开展“招大引强‘百日百亿’攻坚战”、“三请三回、三企入上”赴外集中招商等活动,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外出开展招商活动30余批次,共引进项目2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个。五是全方位推动电子产业园建设。总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的电子产业园二期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魅动电子产业园8.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已入驻企业7家出租厂房6.82万平方米,格林德能源产业园4.2万平米标准厂房已进入量产阶段。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招引力度,助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2.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制定《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信访办法》,建立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调处群众环境信访问题。2019年6月以来,通过江西信访服务中心、12369环保举报、宜春12345在线服务、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等平台及市级转办受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13件。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成立“零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零点行动”方案,每月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在16个乡镇及园区新增20块环境违法行为户外有奖举报公示牌,已发放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2万元,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上高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督查,建立问题台账,今年以来共下发督办单26份。持续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非煤矿山环境整治、城市扬尘治理、城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业废气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7月底,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下降15.7%;优良天数比例达91.7%,同比上升11.8%。四是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黄金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已完成,正在采购设备,二期工程已完成征地和地勘,正在编制立项;五里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准备,正在进行地基处理和泵房土建。召开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作部署会议,对9个已批复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单位下达了督办函。制定《锦江流域(上高段)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国控上高良田断面水质预警监测工作。今年1-7月份,上高泗溪良田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断面水质明显好转。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造天蓝、水清、土净的新上高。

3.关于“重点污染源管控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共检查企业20家,依法停产限产处理超标排放企业3家,下发环保整改督办函25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4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家,拘留2人。二是加大监控力度。对有关企业因纳管标准设定错误造成超标排放的问题,平台运维方已对园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排放标准参数设置错误进行了更正,并按照纳管标准设定了污水报警限值。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控平台管理,制定了工业园区重点涉水涉气企业安装环保信息公示屏方案,企业实时对外公布在线监控数据,园区47家重点涉水涉气企业已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生态环境局平台联网,交由第三方机构运维。出台《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平台管理制度》,对所有数据超标和异常企业开展环保检查,制定了超标数据和异常数据处置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审核归档。增强在线监控力量,新增1人共3人专职负责在线监控平台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召开重点涉水涉气企业法人环保工作会议,签订环保承诺书,发放《给企业的一封环保法律知识信》,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下一步,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

4.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印制发放《畜禽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摘要》2500册,举办养殖技术培训班5期培训300余人次,《上高县畜禽养殖环保承诺责任书》全部签订到位,养殖业主污染防治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下发《问题整改函》,加大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违规新建的栏舍已拆除;违规新建的加工仓储房正在依法补办手续;养殖场暗管偷排问题已处罚到位,排污暗管已全部拆除,并在周边租赁约160亩土地建设消纳池,3000多米的污水利用管线已完成铺设,排污口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7月1日至20日,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对禁养区猪场拆除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处理。三是强化整体推进。制定《上高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猪场污染治理模式选择初步意见》,积极寻找选择第三方治理主体,加速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体治理。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提高全县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5.关于“金融监管有盲区,对金融风险防范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合力。印发《关于调整上高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建立上高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部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出台《上高县2019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群众举报及行业排查发现风险企业9家,已立案调查2家,有效震慑了非法集资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2019年上高县“携手筑网•共防共治”防范非法集资暨打击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进一步提高,今后将坚持每年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远离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

6.关于“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规定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分别不少于4次,今年已累计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县政府常务会5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印发《上高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正在修订《2019年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及安全工作目标措施》。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解决泗溪镇安监员配置不足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了乡镇安监员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明确规定每个乡镇必须配备3名安监员且不得兼任第一书记,各乡镇都配齐配足了安监员。四是完善联审机制。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财园信贷通”联审条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缩减贷款额度或不予放贷。五是严格考核评价。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列为年度考核不达标单位,近两年来共有4个单位被列为不达标单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坚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延期提拔或不予提拔。六是抓实安全行动。出台《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环保风险管控的通知》,新增制作“一图一牌三清单”81套。加强监控平台建设,非煤矿山在线监控平台于今年一月份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通过该系统共发现、整改隐患102条。印发《上高县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2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8家陶瓷企业均已完成转型升级方案制定,正在加速推进。下一步,将积极加强安监员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7.关于“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验收新增消防栓。2019年新增的100个消防栓已于6月底全部完成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报告。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了园区道路和企业现有消防设施摸底排查,共发现、消除消防隐患2个。三是加速消防栓建设。严格按照园区道路消防栓全覆盖要求,深入开展园区道路和消防栓布点普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下一步将加快建设进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园区消防栓检修维护。

8.关于“落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传导压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精神的专题学习,强化履职意识。从7月份开始,每月对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传导压力。二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制定《上高县县级领导挂点联系乡镇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明确挂点职责和要求,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督导,解决突出问题。2019年以来,县扫黑办共组织督导两次,每次督导都列出了问题清单,下发了整改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9.关于“对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会等会议,组织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各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性、法治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应知应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改。对存在具体问题的有关地方单位,均已进行了整改,同时还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开展文件材料、宣传标语等涉及“扫黑除恶”内容自查整改工作函》,督促各乡镇场(街道)、成员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各类文件材料表述精准。

10.关于“存在部分涉黑涉恶线索久拖未核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巡视反馈的涉黑涉恶线索,其中2条已于2019年4月16日信访了结,1条已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审查,现处于案件审理阶段。二是进一步规范处置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对涉黑涉恶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截至2019年6月,2018年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核结,2019年线索目前已核查回复24条;今年6月30日前的涉黑涉恶线索将按要求三个月内全部核查办结。三是实行问题线索办理预警。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实行“三级预警”制度,提高问题线索办理实效。

11.关于“县委党建督查效果不够理想,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制定下发《2019年全县组织工作要点》和《2019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列出了56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二是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年底开展党建巡回看变化和述职评议,并强化结果应用,党委(党组)书记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三是进一步发挥党建督查作用。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地方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督导整改,目前“党员学习议事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均已整改执行到位,各地有关党委也进行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持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调研,强化党建督查结果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党建督查室共开展了2次督查。四是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建立党建督查问题书面反馈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函至基层党委,并要求通报至下级党支部,责令限期整改,各基层党委将整改情况反馈到县委组织部。五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问责。开展巡视巡察及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反馈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整改的实效性;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全县党委工作会、全县组织工作会上进行点名通报。

12.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于7月底对全县参加第二批主题教育的单位进行了摸底,正在准备成立领导机构。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上高县“党员学习议事日”十条纪律》,以纪律约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识。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进行了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县委办、县政府办党支部以及县人大、县政协机关等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做到提前1-2天以书面的形式告之领导干部开会时间、地点和内容。目前,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已在所在单位支部上了党课、过了双重组织生活。

13.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扎实开展“五星”“六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推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县共评出2018年度“五星”党支部77个、“六好”党支部36个。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明确党组会议记录与班子会议记录要分开,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要上1次党课。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会与班子会会议记录未分开、党委(党组)书记未上党课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七一”期间,通过开展“七一”专题党课活动,全县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党委(党组)书记共上党课100余次。三是加大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共举办三期村(社区)主任培训班,组织全县各机关、农村、社区、学校等400余名党支部书记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参加了全省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四是加强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制定《上高县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社区办公场所,原先没有办公场所的正阳社区已将办公场所确定在原刑警队办公大楼(共三层,800多平方米),现正在装修。五是加大农村党员发展力度。制定2019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切实加大农村特别是近三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的党员发展力度,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目前均已取得整改积极进展变化。同时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近亲属备案、政治联审等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4.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讨论会议记录格式。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和回避制度,确保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映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会议的内容和过程。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按照初审、复审双把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程序和手续,坚决做到不复审过关不上会。

15.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讲规矩”的意识。严格落实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及作风养成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规矩意识。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三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延伸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链条。二是充分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手段。按照“管小、管早、管平时”要求,分别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经常性给干部打招呼、扯袖子,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对工作失职的问题干部进行了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并对有关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强停薪留职人员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管理的通知》,加大事业编干部离岗创业管理力度。同时,对违反停薪留职管理规定的相关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理。

16.关于“编制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机制。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出台《上高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上高县机构编制办理流程》等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二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调配全县编制情况,严格把好人员招录、调配准入关。三是强化消化措施。对有关部门实行人员只出不进,同时采取调离、退休、减员等方式,逐步完成消化任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把严把实准入关口,确保按时完成消化任务。

17.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7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事项。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县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通知》,督促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县纪委对2019年1—5月党内问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门分析,从2019年6月起,凡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有腐败和作风等问题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三是持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县纪委梳理了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下发了7期违纪通报,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7月29日,县委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

18.关于“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差异化考核办法》,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履责情况进行差异化考核评价,突出主责主业。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监委述职述廉活动。16个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均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报告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年底还将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向县纪委监委开展年度述职述廉。三是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两化”建设。继续将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工资奖金福利等纳入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管理,为乡镇纪委履责提供保障。四是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印发了《关于上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五是加强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履责情况的督促调度。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履职情况实行一季度一调度一通报。今年1-6月,全县乡镇场(街道)纪委立案52件,同比增长116.7%;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13件,同比增长550%。

19.关于“部分信访问题跟踪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对信访了结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管理,预防和减少承办部门发生后续处理情况跟进不及时的问题。关于有关单位违规借款给企业未归还问题,已督促严格履行法院判决分期清还。

2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抓好省委巡视移交问题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组成明察暗访组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端午节前后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已作处置。三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已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2期6起13人,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下发《关于推进村组干部处分决定“镇、村、组”三级公示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教育、警示作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21.关于“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违纪问题。3个反馈的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开展专项监察活动。对近年来民生领域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正在开展一次专项监察,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22.关于“部分职能单位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理清底数,强化资金收缴。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县国有土地出让金缴交底数进行了彻底清查,对违规项目已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并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出让程序。印发《关于上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程序的通知》,明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逾期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土地使用权竞得人资格。

23.关于“部分重点工作系统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推进力度加大。制定出台了《上高县2019年重点推进项目领导包保责任分工表》《上高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的常态化推进机制以及县政协、县人大、县纪委每季度一巡查的巡查机制,使重大项目始终处于高位推进的状态。二是新水源点建设全面完成。总投入3亿元的新水源点南港水库、保丰水库及32公里的管网工程已于2019年7月1日竣工通水,彻底解决了城区饮用水完全依赖锦江河单个水源的问题。三是水质监测进一步加强。调整水安办组成人员,每周对自来水进出水进行监测,环境监测站每月对地表水采样,并送市监测站检测。四是新城区人民医院全面动工。目前已完成1、2、3、5、8、9号抗压试桩,从东到西排水沟工程的60%。五是五里岭小学建设加快推进。已完成征地、规划设计、图审、土方回填、工程预算和财政评审等工作,2019年底前可顺利开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新城区人民医院和五里岭小学等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保质保量、高速高效地建设好这些重大民生项目。

24.关于“有的单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彻底整治问题窗口。县委书记龚法生同志通过暗访深入了解情况并主持召开行政服务中心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了四次涉改单位整改推进会对整改措施进行了具体落实,目前有关单位已作整改。行政服务中心已建立相关制度,定期对各窗口办理业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杜绝“零办件”问题出现。对相关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进驻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办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举一反三整改。三是大力加强效能监督。在行政服务中心安装了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制定了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层楼、中心主任负总责的督查制度,对大厅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四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行“一窗受理”、“只跑一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已正式开通,“赣服通”上高分厅事项接入工作正在进行技术对接。

25.关于“精准脱贫工作中过度留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纸质签到,不再将APP使用情况、上户拍照、填写日志等“痕迹主义”作为督查考核依据。二是及时出台《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痕迹主义有关管理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结合“三减两倡导”深化“五型政府”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清理“痕迹主义”。三是严格落实《上高县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四查四推”集中遍访行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打牢扶贫工作基础。

26.关于“土地闲置处置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闲置土地清查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效闲置土地清理意见》,进一步完善闲置土地清理机制。建立闲置土地处理台账。二是加速闲置土地回收利用。深入了解停建、停产项目原因和存在的困难,积极为企业寻找项目和投资信息,已采用腾笼换鸟等方式盘活用地,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关于有关企业闲置用地问题,县委书记龚法生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亲自与该企业负责人洽谈,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下发了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无偿收回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全面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攻坚,我县在推动整改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要求相比,与干部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巩固深化集中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按照“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树牢“四个意识”,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最重要、最根本的任务来抓,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进一步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聚焦省委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整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深入分析和深刻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从制度机制上治“病灶”、除“病根”,巩固拓展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责任压下去、让成效提上来。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健全县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从严追责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好地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四)做好结合文章,以整改成果助推上高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系统化思维,自觉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2511498;邮政信箱:上高县00189邮箱;电子邮箱sgxwxszgb@163.com。

中共上高县委

2019年10月8日

供稿:县委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