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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字〔2019〕12号关于王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2-27 09:37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19〕2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王栋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易东一同志为县档案馆馆长(正科级);

熊定元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徐敏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陈信逞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涂炳才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江文润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干明同志为县园林管理局局长;

王琪龙同志为上甘山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济周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

袁福能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庆玲同志的县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义清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易东一同志的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熊定元同志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黄徐敏同志的县计划生育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信逞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涂炳才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江文润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文武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强同志的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

晏新平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斌同志的镇渡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胜福同志的县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傅锋、晏文杰同志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9年2月27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7日印发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