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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突出“四抓”

2012-03-16 07:21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收藏  举报

一、狠抓整合源头。项目整合的源头在于项目的立项设计上报批复,该县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搞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全县未实施农田建设的27万亩农田进行详细科学的规划,并顺利通过了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评审。对项目实施地的申报,规定要按规划逐步申报,并要求各单位上报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审核,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才能上报。这样从源头上杜绝了重报重建漏报现象的发生,而且把年度计划与总体规划进行了有机的结合。

二、狠抓协调配合。该县采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投资标准、统一招投标、统一检查评比,按投资量分块分部门实施”的办法运行,即统分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促进我县粮食高产稳产农民增收,在建设标准上,要求各部门要按照高标准农田的标准去设计去实施,做到统一标准与部门要求有机的结合。

三、狠抓工程管理。一是实行公开招投标。按照农业基本建设规定,各部门对所有项目都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所有项目都委托了有资质的监理公司承担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并对工程质量管理形成了由监理公司、实施地村组干部、项目单位共同监督管理,由监理单位负主要责任的管理格局。实行了质量终身身制。整个工程实行了质量终身制,采取谁做谁负责到底的原则。三是抓好工程进度管理。我们要求各项目工程都要在1月份完成土方工程,2 月底前完成沟渠硬化,3月底以前完工,确保不误农时,实现工程建设与生产农时有机结合。四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单独帐户、单独核算,先施工,后报帐的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细则,资金由县统一报帐,资金的拨付必须经过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的工程量进行核定认可才能拨付。加强了检查、监督,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五是加强档案管理,我县对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抓得紧、抓得早,项目自申报立项开始就建立了项目档案,所有项目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实施方案、合同、施工记录、监理资料、资金使用情况等都将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四、狠抓宣传培训。为使广大农民群众关心、支持项目建设,争取他们投工投劳,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标语、传单等进行宣传,召开党员群众大小会议31次、广播电视宣传12次、书写宣传标语12条,培训农民达3000多人次,使项目实施地的群众家喻户晓,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高涨。

供稿:上高县农业局 责任编辑:SN001